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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健全司法体系保护东盟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新闻网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6日作者: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地处中国与东盟合作前沿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大量东盟国家的商人涌入广西淘金,与此同时广西法院受理的涉东盟案件也在不断增加,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2日提供消息称,广西法院系统将以维护中国—东盟自贸区健康、繁荣发展为主题,健全司法机制,保护好东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官员介绍,为切实保护好东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西加大了对涉东盟商事案件的调研力度,相继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若干意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司法为民十项措施》等文件,要求广西各级法院坚持公开、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审理好涉及东盟各国投资参展者的案件。此外在审判机制上广西设立了专门的审判机构开展涉东盟案件的审理工作,其中2010年3月设立的北海海事法院涉东盟国家海事海商案件专项合议庭已经受理涉东盟国家海事海商案件14宗,涉案标的近5000万元,这些案件全部调解结案,东盟投资者对案件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这位官员还表示,目前广西的14个地方中级人民法院都具备了涉东盟商事案件审理管辖权,为东盟投资者提供了极大便利。

  为更加合理地处理涉东盟案件,广西法院系统还积极与东盟国家开展司法交流活动,增进双方司法界的了解,加强与东盟各国的司法合作。据介绍,广西高院已相继举办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亚太地区国家法官研讨会等活动,与东盟国家的法官、专家、学者围绕“司法与和谐发展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预防和解决边境贸易纠纷”、“加强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繁荣”等主题展开深入探讨。

  广西自治区高院院长罗殿龙表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对广西来说是一次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广西各级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开放开发,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开放透明的投资环境,吸引东盟各国投资者到广西投资兴业。